遵纪守法演讲稿(精选15篇)_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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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演讲稿(精选15篇)

2021-01-22 14:48:07  浏览:739  作者:好词好句好段摘抄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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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演讲稿(精选15篇)

  遵纪守法演讲稿(一):

  亲爱的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要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

  随着祖国的日益发展,社会上那些不良行为也时时发生。作为为21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懂得"遵纪守法"。所谓的"遵纪守法"也就是遵守纪律和法律制度。作为新世纪的人才,就应当人人争作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小学生是祖国的期望与未来,我们应当处处重视学校、社区、社会、国家的纪律和法律,不可视而不见,要有一种严于律已,决不违反的态度。把违反纪律当做一种可耻的行为。

  除了遵纪,守法也很重要。如果不了解法律,就会受到别人的欺负,或是走上不轨之路。所以我们要了解一些和我们现实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掌握一些维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条文,并用法律缓解纠纷、矛盾。

  在生活中有许多不遵纪守法的事情。例如:闯红灯、横穿马路、破坏公共财产、打架骂人、欺负弱小。假如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决不能袖手旁观,要及时的加以劝阻,承担起一个小学生应尽的职责。

  我以往在报纸上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有一个初二的中学生,他小学时成绩名列前矛,可是由于在初中迷恋上了网吧,不能自拔,成绩直线下降,还学会了打人、骂人。以至于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是黑暗的监狱。当人们问他时,他后悔地说:"当初我沉迷于网络,就感到杀人放火是合理合法的事,杀一个人就能拿到一些钱。我真后悔我迷上了网络啊!"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上网能够成就一个人,也能够毁掉一个人啊!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曾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明白。我想:这跟一个人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必须是不太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像这样的事在当今社会上随处可见,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大事",仅有触犯法律条文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当要引以为戒。

  不能光凭纸上谈兵,要从日常生活做起。比如:关心体贴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帮忙和照顾,急人之急,帮人之苦,忧人之忧,救人之危,以帮忙别人为欢乐;当你走过卫生角,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纸屑;当你经过讲台,随手将零乱的讲台整理好;当你穿过马路,扶起一位摔倒的小男孩,安慰他不要哭泣。

  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的成长,为了我们的完美明天,让我们从此刻开始严于律已,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吧!

  多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日我在那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礼貌、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构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能够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能够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提高,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异常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礼貌、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当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礼貌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期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我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并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坚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当是每一个进取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日,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能够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能够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我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仅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以往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我,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遵纪守法演讲稿(三):

  各位领导,同道们:

  今日我在那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由Www.xnwsq.Com整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礼貌、高度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构成“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遵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能够说是玄色的,由于它在犯罪人眼前

  ,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能够说是红色的,由于它在无辜者眼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实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热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那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那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牢牢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提高,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由于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远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异常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遵纪遵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遵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礼貌、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大”还有相当一段间隔。固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遵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当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礼貌古国,固然间隔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看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往追随自我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都预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往遵守。”苏格拉底终极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以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遵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并且“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遵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坚持社会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当是每一个进取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遵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往法式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日,我们夸大“以遵纪遵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能够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终极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能够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我的违反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假如当初多一点遵纪遵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又何至于此!

  总之,仅有遵纪遵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遵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以往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正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尽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尽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我,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尽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多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四):

  尊敬的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日,我们演讲的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

  古人云:“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鱼在水中嬉游,离不开大海之浩瀚;鸟在空中飞翔,离不开天空之辽远,自由是它们的梦想,天地是它们的准则。人也一样,无人不向往自由,自由需要法律的约束,法律是人们共同的准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实则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排队不讲秩序、喧闹扰人、脏物到处乱扔、骑车乱闯红灯等,这些都是法规所禁止的。法律法规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当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同时,知法守法也并非成年人的职责和义务,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也十分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当怎样做呢?

  首先,要自律克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注意约束自我,在学校不遵守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作为一名小学生,在学校里,我们要自觉认真地学习、贯彻和执行《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时刻用它来约束我们的行为,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并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习惯。当我们做某件事情时,首先要想一想,我们的做法是否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有利,损害团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我们坚决不能做。在社会上,我们要用社会公德来约束自我,例如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珍惜资源保护生态,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务保护公共设施,乘车购物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安静不大声喧哗,礼貌上网等,努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其次,我们还要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不断提自我高明辨是非的本事。作为一名小学生,除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外,我们还应当主动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丰富自我的法律知识。为了强化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学校每年也都会开展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今日午时将面向三至六年级同学开展“法律伴我行”青少年法制报告学校公益巡讲活动,让我们以井然的秩序,百倍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进取主动地学习法律法规,做遵规守纪的小学生,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俗话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昨日的习惯,成就了今日的我们,而今日的习惯,必将决定我们的明天。那就让“自律克己,遵纪守法”也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贯穿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学习每一条法律法规做起,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让法律守护我们健康成长。

  遵纪守法演讲稿(五):

  每个公民都应当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对于中国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明白吗中国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我的行为。所以,中国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期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梦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并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我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我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所以,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我,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遵纪守法演讲稿(六):

  今日我在那里要演讲的题目就是: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时尚追求。

  大家都明白,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职责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礼貌、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当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礼貌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我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克拉玛依大火、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杯具,正是这些人破坏了共和国法规的尊严,动摇了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民众的法纪意识。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期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我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并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并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而不是“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我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必须会到来!

  遵纪守法演讲稿(七):

  敬爱的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作为祖国未来,我们应当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理解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此刻做起。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必须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悲痛,教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慧才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欢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日开始行动,从此刻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礼貌的青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多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八):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还记得20xx年公民道德规范中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四个字“爱国守法”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当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明白,那就不必多说了。所以,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能够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当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当从实际出发,做自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当关心与重视学校、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仅影响着自我,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当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当单凭自我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忙。所以,从那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当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异常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当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当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忙。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仅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我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我,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当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完美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完美的梦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遵纪守法演讲稿(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必须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此刻仅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学校,融入社会这个大团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我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我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我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当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教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仅有职责和义务提升自我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我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我的行为,关注自我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此刻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学校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我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学校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境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期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学校、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忙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我的一份力量。

  遵纪守法演讲稿(十):

  各位教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六五”普法计划里,我们青少年被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懂法,学法,用法是多么的重要。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职责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仅能够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我,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保护,世界才有和平,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完美。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学校里,也并不是仅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违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于各种原因而忍气吞声。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为不懂法而不明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我,这样的后果,不只是没有维护自我的权益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纵恶,纵恶而不惩恶,弃法律武器而不用,正义得不到伸张,于人于己,必定后患无穷。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遵纪守法,是我们从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们应当控制自我的欲望,对不是自我的东西坚决不要碰。控制自我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对社会上那些打架斗殴闹事的群体敬而远之。当社会对学校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我们必须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响。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胜枚举。当我们看电视,看报纸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近一些的话,还能够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待学校举行的普法教育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把心态摆正,认真地去学习了解,必定会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遵纪守法演讲稿(十一):

  敬爱的辅导员、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早上好!

  在现实生活中,人仅有一次生命,我们应当珍爱自我的生命。可是,有的队员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我的生命。有的队员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不按规定路线行走,被汽车碾在了车轮下;有的队员不听师长的劝告,下河游泳,导致溺水身亡,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

  每个人都仅有一次生命,有了生命的存在,才是所有的基石。我们国家如今各项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我们有法可依,遵守的遵是行走的尊重,在路上的尊重,在行动中的尊敬、敬畏。跟我们息息相关,离我们最近的就是交通规则,在校外的交通规则与在校内的行走方式同等重要。过马路要左右看,宁等一分钟,不抢半分险。上下楼要专注,不打闹、不奔跑、不推搡,靠右行走,遇到障碍物要绕行或者团体停下防止踩踏。不遵守交通规则,给自我、给他人会带来痛苦,这个创伤谁都不敢尝试,这个后果谁也无法估计,这种悲哀我们都不愿意看到。可是,仅有一腔热血是不够的,课堂上有关安全的知识和笔记要常翻一翻,读一读。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我们应当明白,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根本保障。作为一个小学生,就要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尊师爱友,自制自律,严于律己,关心他人。

  队员们,人的一生仅有三天,昨日、今日和明天。昨日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能把握的就仅有今日,我们要珍惜今日的幸福,把它交给健康与正义,不要让一日一时一分一秒被懒惰夺走遵规守纪,勤奋学习,追求更完美的明天。

  遵纪守法演讲稿(十二):

  各位同学,今日由我为大家做国旗下的讲话。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学会自律,做合格的中学生。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学校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学校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可是学生每一天必须宣誓,并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提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能够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忙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我,自觉遵守纪律的本事。

  怎样培养自律的本事,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能够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教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我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我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我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我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我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我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可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本事,也不可能实现自我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我,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遵纪守法演讲稿(十三):

  教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我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我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我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我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本事。

  三、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遵纪守法演讲稿(十四):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理解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此刻做起。邓爷爷以往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仅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必须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悲痛,教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欢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日开始行动,从此刻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学校,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多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十五):

  亲爱的教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日我讲话的题目是《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今年四月是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集中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法律和道德、纪律一样,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确保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中,才使我们的权利得以保障。也正是由于有了纪律的约束,作为学生,才能在优美的学校中,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古语很好地说明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明白,如果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生活中就十分容易产生混乱,而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则会造成无序的浪费,甚至更为严重的结果。由于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无视道德的谴责,导致了一些不良现象随处可见。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维护权利的有效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我行为的社会准则。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所以,同学们,我们要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从我做起,从此刻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同时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一、遵守校规校纪,不带危险工具进入学校,不沉迷于网络游戏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强化自尊、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爱惜父母的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做到勤俭节俭,不吃零食,不浪费。

  三、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乱抛乱扔,不损坏公物。

  四、穿着上不追求时髦,打扮上不标新立异,进入学校要穿校服。

  五、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本事。不该做的事情不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愿我们共同举起法律的盾牌,珍惜大好时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锻炼身体和从事健康、礼貌的活动上,遵纪守法,珍爱自我的前途,珍惜和谐相处的环境,从小做起,防微杜渐,努力做一个品德高尚、意志坚强、勤奋好学的青少年,共同创立我们美丽礼貌的小学校。

  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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